2020金华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无因管理
中公金华事业单位招聘网温馨提醒您关注金华事业单位考试阅读资料:【2020金华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无因管理】
政策咨询:
金华事业单位考试群586100449 | 微信公众号:金华中公教育(ID:JHOFFCN)| 微博@中公教育金华分部 | 咨询电话:0579-82300055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公基知识考试《无因管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无因管理这个考点非常重要,在多个省份中的常识判断都考查过,中公教育就以此文为广大考生提供相应的建议。
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就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第一,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如父母抚养未成年的子女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基于签订的生效保管合同保管物品属于合同明确规定的义务,以上两种情形都不属于无因管理;第二,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进行管理他人事务,这其中又包含以下三点:误将自己的事务当成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管理的是自己的事务,因此不属于无因管理;误将他人的事务当成自己的事务进行管理,在主观上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所以也不属于无因管理;管理的事务必须是合法的事务,非专属于本人的实务例如替他人打架并因此受伤,登记结婚,诉讼离婚都不属于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管理人也有权要求受益人所遭受的必要损失。试练一题:
以下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 甲下雪天主动打扫路面
B 乙误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己的牛进行喂养
C 丙误把自己的牛当成他人的牛进行喂养
D 丁在上班途中将跌倒的路人送往医院
解析:D。A选项中没有特定的人受益,所以甲不属于无因管理;B选项中乙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所以乙也不属于无因管理;C选项中丙管理的还是自己的牛,所以丙也不属于无因管理;D选项中丁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主动帮助路人,有为路人谋利益的意思,所以丁属于无因管理。
相关金华事业单位考试阅读资料推荐:
2020金华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乡村振兴
更多浙江金华事业单位考试阅读资料关注中公金华事业单位招聘网

常见问题
- 金华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内容是什么?
- 金华哪些地区参加事业单位统考
- 金华事业单位面试考什么?
- 浙江事业单位统考面试历年试题有吗?
- 事业单位考试可以和公务员一起备考吗?
- 金华地区下半年还会有事业单位招聘吗?
-
微信公众号:金华中公教育
(ID:JHOFFCN)
专注金华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
-





扫码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