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华教师资格认定:永康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永康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本公告的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社会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永康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永康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属于我市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永康市户籍;
2.在永康市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市居住证;
3.在永康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三、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政策咨询
5月20日-6月15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社会考生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永康市教育局咨询(电话:),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二阶段为网上申报
2020年6月8日至6月1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若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需要重新上传。
网报时,请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
2.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正确选择认定机构,请选择“永康市级认定机构”。
3.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粘贴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与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的电子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4.系统将会对申请人的毕业学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核验,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要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阶段为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6月18日上午7:00空腹,自行前往永康医院(原永康市红十字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体检注意事项: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体检表见附件3,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小2寸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于体检当天上交给医院抽血处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
第四阶段为受理审核决定
1.审核时间:6月16日-6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2020年上半年永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视同审核不通过。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永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初中语文 张三 13xxxxxxxxx)”。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2.决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0年7月初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永康教育城域网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第五阶段为送达
2020年7月中旬左右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四、咨询电话和网址
永康市教育局电话
、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
永康市教育局
2020月5月20日
附件一:
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表见附件3,粘贴上小2寸照片,单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注意: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表不同,仔细看清再打印)
(一)体检时间:2020年6月18日早上6:40开始;
(二)体检地点:永康医院(原永康市红十字会医院);
(三)体检时携带材料:身份证、体检表(需填好个人信息、贴好照片)、小2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上交抽血处工作人员);
(四)体检程序:
1.一楼大厅收费处交费(准备现金);
2.一楼化验室分组排队抽血(7:00-8:00);
3.带体检表逐项检查:胸片(无片)在一楼,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在三楼;
4.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所有项目(如胸透等),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申请。各个项目都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到三楼工作人员处,不得将体检单带出医院。若有疑问可以前往三楼体检中心办公室咨询。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须空腹。
2.体检者须按时到达体检地点,先进行抽血,过时视同放弃。
(六)结果通知:体检需要复查和不合格者,由医院体检中心电话通知(请近期不要安排外出,保持电话畅通),因例假或其他原因需要复查者需要在一周内到医院进行复查,体检合格的不再通知。
二、领证工作
7月中旬,将通过永康教育城域网()公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然后邮寄送达相关证书及材料,请注意接收。
附件二
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一、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永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
二、申请人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初中语文 张三 13xxxxxxxxx)”。
三、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1)提供《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永康的申请人提供);
(2)有效期内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户籍不在永康但在永康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学历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6)其它特殊情况,由受理机构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如果所提交的材料有问题会通过申请人所发送的邮件进行回复,请申请人注意随时关注,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同放弃;材料提交没有问题的不再通知。咨询电话: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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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康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JDgcOgff6ZH3Jx9WUl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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