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招聘4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全局性战略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咨询、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研究咨询、绿色发展战略研究咨询、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咨询、规划研究与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和铁路PPP项目实施机构职责等。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专业技术岗位共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咨询项目负责人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综合咨询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咨询项目负责人岗位直接安排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综合咨询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9月底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研究能力、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5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人数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全部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聘)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杭州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机关党委)。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刘老师),(张老师)。
附件下载>>>
2020年9月7日
原标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0/9/7/art_1443681_56696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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