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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金华医疗卫生招聘:金华金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户籍不限;

5.以下三种情形的人员可报考限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1)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2019、2020、2021年毕业,且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3)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7.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招聘条件相关问题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现场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 4月21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4月22日17时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4月19日9时—4月21日17 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4月23日9时—4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岗位比例:对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增加到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护士、临床医师两个岗位中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岗位,若护士、临床医师两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同,按护士、临床医师岗位的顺序增加。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6日9时—5月7日17时

地点:金东区卫生健康局(金东区兰台街33号金东区事业单位联建楼大院内6号电梯3楼306室)

请已缴费考生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和个人健康承诺书现场领取准考证。委托领取准考证人员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金东区卫健局和金东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①由本人填写的《2021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两次。拟聘用公示发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计划在2名以上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数不再递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后,在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在2021年4月19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7月30日前。

2.在服务期内浙江省定向培养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82176592),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健康码”非绿码或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2021年5月3日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考试期间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点进行排查,经专家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考生可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了解本地疫情风险等级。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2176592、0579-82181336。

七.由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73520、0579-82176590。

附件下载>>>

2021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2021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表.doc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8日

原标题:2021年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ndong.gov.cn/art/2021/4/8/art_1229400254_3834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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