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华医疗卫生招聘备考资料:药品的广告可信吗
现实生活中广告越来越多,那到底广告里面的信息可信吗?接下来小编带你了解药品广告的世界。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1.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下列药品不得发布广告: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③军队特需药品;④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⑤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2.药品广告不得出现的情形:
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②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③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④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的;⑤含有“安全无毒副作”“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⑥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⑦含有明示或暗示服用该药能够帮助提高成绩、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的;⑧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3.药品广告不得含有的情形: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勇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①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②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③含有“家庭必备”“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内容的;④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不得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药品广告宣传。药品广告不得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内容,如各类疾病信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或医药科学以外的科技成果。药品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药品广告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名义介绍药品。
希望此内容对大家判断生活中的药品广告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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