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21年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见附件《2021年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考试报名
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20日下午17:30(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兰溪市财政局三楼306室人事监察科,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2.网络报名: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后随同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至邮箱:157953279@qq.com。
3.报名时所需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书、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励情况等材料复印件,网络报名的将上述相关资料压缩包发送到报名邮箱。
附件材料只收取备份或复印件。联系电话:0579—88900608。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30日8:30-17:30。
地点:财政局三楼306室人事监察科
携本人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单位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科目分别按参考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量化考核成绩综合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再递补。
网上报名的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现场报名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无需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应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九、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我市事业单位平均薪酬16万元/年左右。
十、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21年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
2.本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自收自支单位。
3.因与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笔试,因此不能同时报考融媒体中心的职位。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兰溪市财政局(电话:0579—88900608)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从招聘到使用全过程进行管理,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兰溪市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2021年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xrcsc.net/newshtml/42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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