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华教师资格考试:磐安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107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时间安排
(一)教师网上申报注册时间:2021年9月23日~10月18日(10月1日-7日系统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提示:申报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
(二)学校初审时间:10月19日~10月29日(提示:学校确认点登录网址为https://queren.jszg.edu.cn)
(三)县教育局审核时间:11月1日~11月10日
二、网上注册要求
(一)各校成立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二)负责人做好教师资格注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三)申请教师自行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实事求是填写相应信息交各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误后再上网填报信息、申请注册。
(四)各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本次注册对象为2020年未注册而今已经符合注册的老师。相关事宜及表格请参照《磐安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磐教〔2017〕26号)文件执行。
(五)民办幼儿园教师如果2020年遗漏没有注册的,仍归口到相应的小学负责。
(六)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学分完成要求,近2个年度按不少于24学分/年,原则上5年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对学分结构暂不作要求。
三、给出注册结论建议
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初审,完成确认,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XX学校办理教师资格注册人员花名册》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用Excel格式)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倪曙红处。对本次已经符合条件但暂缓注册的人员单独列一张表格交人事科。以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教师资格注册其他材料由各校统一保管。
学校收齐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指定专人暂时代为保管,届时另行通知各校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组织人事科统一粘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用贴。
四、县教育局再审,完成注册
县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建议。注册结论建议在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根据注册建议给出注册结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并按复查结果给出注册结论。
县教育局负责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签署注册意见,在《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用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教育局归档保存。
附件下载>>>
磐安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panan.gov.cn/art/2021/9/22/art_1229204241_59272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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