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金华遴选考试-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公告
2024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我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共18名。具体选调单位、职位要求详见《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我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备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关资格条件详见《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8日,下同)。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区)工作人员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他特殊人员(如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等限制性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6.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
3.报名地点:市人力社保局1301会议室。
各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不得无故限制工作人员参加报名。
4.报名材料:
(1)《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报考岗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二)资格初审
笔试前,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开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选调计划数3人以上的岗位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有关报考人员可按资格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无故不参加笔试的,取消下一次选调报考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选调人数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折算综合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组织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得分,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选调人数3名及以上岗位按1:1.5确定)。选调单位组织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包括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等环节,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中如发现有不宜选调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考察情况×10%合成总成绩。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总成绩,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管理权限提交讨论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调岗位可以空缺。报考统筹岗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公开选调人员涉及职称聘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4月28日;
(二)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在报名、考试、考察、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101350(市人力社保局)。
本次选调工作由永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7101937。
附件下载>>>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
原标题:2024年永康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ykrc.com/infoDetail?id=910&type=%E6%9C%BA%E5%85%B3%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6%8B%9B%E5%BD%95&pageType=hom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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