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华教师招聘公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88人公告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师资队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春季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并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浙江省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5年2月28日。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学历、学位及认证材料应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
6.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明)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2)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学士及以上的历届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
(3)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2月2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6)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其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1日9:00-16:30。
报名地点:金华市东莱小学(金华市婺城区东阳街1288号)。
报名时需提供具体材料详见《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50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倍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或缺考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招聘人数在5人以上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4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其中中小学体育、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或缺考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开展专业能力测试)。
(五)择岗、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进行阳光择岗,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择岗结束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放弃、不合格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
2.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2025年7月31日前未撤销的;
4.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
5.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七)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原标题:2025年春季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jinhua.gov.cn/art/2025/2/28/art_1229708695_4212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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