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华医疗卫生招聘公告-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含金华市金东区中医院、金华市金东区妇幼保健院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3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可登录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性别、户籍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4月14日。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4月14日。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期内的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考;本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4月1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 4月18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4月18日20时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5年4月14日9时— 4月18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4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到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5月10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 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由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
③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社会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者,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则解除聘用合同。“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在任何环节发现并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用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岗位聘任。
3.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示、体检考察结果公布、递补人员公示、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咨询电话: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系统党委0579-82176592。
5.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招聘过程中有招聘工作人员或应聘人员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应当提供确切证据,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9-82185065。
附件下载>>>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
原标题:2025年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5/4/9/art_1229318569_4221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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