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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华市国资委招聘财务总监(监管专员)4人公告

浙江人才网 2025-09-22 18:13:04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金华中公教育温馨提醒您关注【2025年金华市国资委招聘财务总监(监管专员)4人公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18:00。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力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外派财务总监(监管专员)3名、财务部副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外派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监管专员)2名、外派金华银行财务总监(监管专员)1名、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部副经理1名(财务总监后备培养人选)。

2.岗位职责。外派财务总监(监管专员)受市国资委委派,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接受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财务部副经理从事企业财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3)财务总监(监管专员)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务部副经理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4)财务总监(监管专员)年龄40周岁以下,财务部副经理年龄35周岁以下。

2.资格条件

市属企业财务总监(监管专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担任正科长级职务1年及以上或担任副科长级职务3年及以上;

(2)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在大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担任财务、审计部长(经理)1年及以上或担任财务、审计副部长(副经理)3年及以上;

(3)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10年及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5年及以上;

(4)担任过相当于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高级专职监事1年及以上。

金华银行财务总监(监管专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运用金融机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判断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的能力;

(2)从事金融工作5年及以上;

(3)本人直系亲属未担任金华银行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行长或副行长、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

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在商业银行一级支行(区、县、县级市级行)及以上行担任行长1年及以上或担任过分管风控、信贷、审计、财务等业务部门副行长3年及以上;

(5)在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及以上行的风控、信贷、审计、财务等部门担任正职1年及以上或副职3年及以上;

(6)在30人以上金融或类金融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2年及以上;

(7)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会计师事务所专门从事金融类业务项目审计、评估等工作5年及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5年及以上。

市属企业财务部副经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从事财务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3.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对所在工作单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财会制度负有个人责任,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未逾2年的;

(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并对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5)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曾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现职的。

以上任职资格须以考试方式取得;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年龄均计算到2025年9月22日止。经金华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素质量化评估、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18: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国资委党建人事处(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615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3189870 联系人:代女士。

本次招聘报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表和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08226077@qq.com),并将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考试前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复核。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名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由金华市国资委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综合素质量化评估

采用百分制,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评估,主要从学历、简历、工作业绩、取得荣誉和岗位适配度等方面进行评价,量化评估低于80分的不合格,不进入考试环节。量化评估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采用百分制,分面试、笔试两个环节,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对量化评估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合格,不进入笔试。面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文字综合表达能力。

(五)考察

量化评估、面试和笔试三项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其中量化评估占10%权重;面试占50%权重;笔试占40%权重(综合成绩=量化评估分值*0.1+面试成绩*0.5+笔试成绩*0.4)。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环节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情况,并对德、能、勤、绩、廉做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评价。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视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视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人才网、金华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与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财务总监(监管专员)按照市属国企中层正职领导人员确定,财务部副经理按照市属国企中层副职领导人员确定,聘用期间“五险一金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国资委负责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2398237)。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金华市国资委

2025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报名表.docx

原标题:金华市国资委招聘财务总监(监管专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rc.com/#/zxDetail?noticeId=40000000000101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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