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5人公告_统考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全面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南湖区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15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2026年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扫码选择“嘉兴南湖”下载岗位表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
其中,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作为发布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不限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党政、经济、社会管理等工作。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8月14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8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18至38周岁(即1987年8月14日至2008年8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18至43周岁(即1982年8月14日至2008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5.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指于2026年8月14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生视同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报考相关职位。
6.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等要求,时间计算截止至2026年8月14日。
7.嘉兴市〔含各县(市、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经具有人事管辖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的材料)。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6年8月14日(含)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现在职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8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填写所学专业时应附带专业代码。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14日—8月21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6年8月14日9:00—8月20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按照教育部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3.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招聘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于2026年9月14日—9月19日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由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
笔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其中一门科目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和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公布。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嘉兴市〔含各县(市、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辖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安排递补。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初定于11月1日,面试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可由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无正当理由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未能在报到期限内自行协商解决影响聘用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续管理
本次招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先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岗及报名流程,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六)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方式:0573-82838068。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实施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解释和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届时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
(八)对事业单位信息、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2026年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上列出。
附件:2026年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
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1日
原标题:2026年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qssy.zjks.com/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mkxh=2&tzid=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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