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磐安县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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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5年我县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3名。其中,择优选聘4名(涉农类专业2名,涉水类专业2名);公开选聘9名(管理学专业1名,法学专业1名,农学专业1名,经济学专业1名,专业不限5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要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同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涉农类专业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以2015年5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4.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
具体选聘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2015年磐安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表》。浙江省选聘的在岗和离岗大学生村官均不得重复报考。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面谈方式进行;公开选聘须进行笔试和面试。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报名入口】
时间:5月16日9:00—5月25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17日9:00—5月26日17:00
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初审的可在5月2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确认
时间:5月17日9:00—5月28日17:00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人员均须缴纳40元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公开选聘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29日至6月20日
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择优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5.公开选聘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23日9:00—6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时间:6月27日(周六)下午14:00—17: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7月10日前公布。
(3)资格复审
时间:7月17日上午8:00—11:30
地点: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安文镇海螺街14号)。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
时间:7月18日(周六)上午9:00
面试考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5)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时间:8月底前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有关事项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2.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人事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4.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5.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网址及咨询电话:
磐安人才网:
附件1:
附件2: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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