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华法检考试: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兰溪市编外用工招录工作实施细则》,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市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户籍、学历、年龄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年龄、户籍和工作经历截止到公告之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聘)、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按照招聘单位的薪酬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9月10日(8:30-11:30至14:30-17:30);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民检察院(兰溪市横山路350号政治部,电话:0579-88902080,13967901755);
3、报名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4、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程序;
5、考试内容: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如报考人数超出30人,先进行笔试,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开考比例不;;
6、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7、公示和聘任: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的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一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六、聘用形式: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按规定享受“五险”等社会保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用工合同。
按照招聘单位的薪酬规定执行,具体咨询兰溪市检察院政治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 www.lxrcsc.net)公布。
附件下载>>>
兰溪市检察院
2021年9月2日
原标题:关于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xrcsc.net/newshtml/4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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