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华辅警招聘: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宣传岗位文员招聘3人公告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招聘宣传岗位文职人员(以下简称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消防宣传工作,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均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人数
宣传岗位文员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兵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宣传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影视、汉语言相关专业,学历放宽至大专以上),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有网站编辑、新媒体编辑、视频编导、美工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性别不限,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体型、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及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为文职人员的情形。
四、工作地点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人员招满为止。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招聘报名表》(电子表)、《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表)、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照片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以“姓名+专业”命名。
2.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短信(微信)或电话通知。
(三)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名单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消防相关知识。
2.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最高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2份)、岗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证件照2张。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被淘汰。面试与资格复审一并开展。
(四)体格检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递补。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招聘办公室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金华人才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录用者劳务派遣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6万元以上,含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346号
邮 编:321000
联系部门: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
联系电话:18857988703
报名邮箱:16386564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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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0月12日
原标题: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宣传岗位文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ews.jhrcsc.com/newshtml/72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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