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永康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75人公告(第一期)
金华中公教育温馨提醒您关注【2026年永康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75人公告(第一期)】,报名时间: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13日16时。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市属国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市属国企合同制员工7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2026年永康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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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6年4月30日止。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6年4月3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聘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的职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2026年永康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计划表》(附件1)中对于专业的要求为“xx门类”的,则该二级专业门类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对于专业的要求为“xx类”的,则该三级专业目录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1.时间: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13日16时。
2.报名方式:网址:http://zp.gzyktc.com/(永康市国资系统通用招聘网报管理平台),不受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影响。
3.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在本时间段内再次报名,逾期不能再报名。
4.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4日17时。
2.招聘单位在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3.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同步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技能证书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参保材料或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
4.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根据相关公告或通知参加考试。
(三)线上缴费及确认
1.时间:2026年5月14日9时—5月17日17时。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永康市国资系统通用招聘网报管理平台(http://zp.gzyktc.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3.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5月23日8时。
2.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永康市国资系统通用招聘网报管理平台(http://zp.gzyktc.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依据不同岗位测试综合卷或专业卷。
2.部分岗位设置初轮面试,初轮面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5月24日。
3.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24日。
4.技能测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5月24日。
5.面试时间:2026年6月6日。
以上考试时间暂定,具体以最终通知为准。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该岗位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综合测评及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笔试+专业素质量化测评+面试”“专业素质量化测评+面试”“技能测试+面试”4种方式其一开展,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面试”方式。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根据岗位对应综合卷或专业卷,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部分岗位设置初轮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及初步岗位匹配度进行考察。采用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初轮面试得分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专业素质量化测评+面试”方式。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根据岗位对应综合卷或专业卷,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②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个人业绩(荣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打包文件上传至线上报名系统。(因材料过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线下/邮箱提交。)由考核专家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依据《专业素质量化测评评分表》进行测评并评分,满分为100分。
其中:专业素质量化测评中设置初轮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及初步岗位匹配度进行考察。采用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初轮面试分值占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总分值的20%。
根据“笔试+专业素质量化测评”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③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40%。
3.“专业素质量化测评+面试”方式。
①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个人业绩(荣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打包文件上传至线上报名系统(因材料过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线下/邮箱提交)。由考核专家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依据《专业素质量化测评评分表》进行测评并评分,满分为100分。
其中:专业素质量化测评中设置初轮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及初步岗位匹配度进行考察。采用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初轮面试分值占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总分值的20%。
根据“专业素质量化测评”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总成绩=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70%。
4.“技能测试+面试”方式。
①技能测试:由考核专家小组对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进行测评并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内容见附件3。
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次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体检,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从终面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按管理权限提交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录用;涉及竞业限制或脱密期的,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施人才储备,报名时本人选择纳入“永康市国有企业人才储备库”且参加最终面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该岗位后备人才,并在永康市人才网公布本次后备人才名单,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下一次招聘前,最长不超过6个月。已录用人员若在试用期内放弃聘用资格或录用后在本次人才储备库有效期内辞职,该岗位可由市属国企决定是否按上述方式从后备人才库中递补,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2.经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岗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专、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本次国企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6.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永康市国资办及各国企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录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市场化试点企业人员管理方式参照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转换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在线上报名平台(http://zp.gzyktc.com)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其他情况各用人主管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详见附件1),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9.本次招聘岗位实行不胜任退出机制,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经所在单位考核认定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依法依规进行岗位调整、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等。
六、纪律、咨询和监督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受托单位人才集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9-89292211。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均将在永康市人才网(http://zp.gzyktc.com)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对报名岗位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附件1《2026年永康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计划表》各招聘单位电话。
3.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国资办及市人社局进行指导,市国资办、各市属国企纪委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国资办(0579-87178764)。
永康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6年永康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计划表.xls
附件2.岗位代码046—061专业素质量化测评所需资料清单.docx
原标题:2026年永康市市属国企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第一期)
文章来源:https://www.zjykrc.com/infoDetail?id=1802&type=%E5%9B%BD%E4%BC%81%E6%8B%9B%E5%BD%95&pageType=hom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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